南京证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获得南京市国资集团批复的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
获得南京市国资集团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市国资集团”)《关于同意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宁国资集团﹝2023﹞7号),南京市国资集团同意公司向包括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105,908,310股(含本数)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亿元(含本数)的方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