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并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资料,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夏宏建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江念南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首席信息官,聘任邱楠先生、蒋晓刚先生、张兴旭先生、高金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刘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校坚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聘任赵贵成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聘任徐晓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关职务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独立董事:赵曙明、李心丹、王旻、董晓林、吴梦云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