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9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周旭监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与会监事推选,会议由秦雁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等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秦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