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6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监事黄涛、田志华、鲁振国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雁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