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990证券简称:南京证券公告编号:临2026-016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经营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中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及至召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期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026年
月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中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情况:陈玲、孙隽、成晋锡及李雪董事回避表决与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资集团)、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紫金集团)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潘志鹏董事回避表决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工集团)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刘杰董事回避表决与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交通集团)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交易类别
| 交易类别 | 交易项目简要说明 | 关联方 | 2025年预计金额及说明 | 2025年实际发生额 |
| 证券和金融服务 | 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期货经纪业务服务获得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国资集团、紫金集团及其相关方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66.92万元 |
| 新工集团及其相关方 | 0.66万元 | |||
| 交通集团 | 13.00万元 | |||
|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安达基金”)与其子公司及管理的资管计划 | 36.58万元 | |||
| 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巨石创投”)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 | 3.23万元 | |||
| 关联自然人相关 | 12.20万元 | |||
| 小计 | 132.59万元 | |||
| 为关联方提供代销金融产品服务获得手续费收入 | 富安达基金与其子公司及管理的资管计划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518.03万元 |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及其子公司 | 129.62万元 | |||
| 小计 | 647.65万元 | |||
| 为关联方提供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服务,获得管理费等收入 | 紫金集团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0.02万元 | |
| 南京银行 | 131.11万元 | |||
| 关联自然人 | 2.56万元 | |||
| 巨石创投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 | 1,325.13万元 | |||
| 小计 | 1,458.82万元 | |||
| 为关联方提供保荐承销、财务顾问及投资咨询等服务,获得服务费等收入 | 新工集团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0.75万元 | |
| 南京银行 | 0.83万元 | |||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4.15万元 | |||
| 南京紫金山科技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276.82万元 | |||
| 南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6.29万元 | |||
| 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5.83万元 | |||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6.80万元 | |||
| 南京紫金创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8.68万元 | |||
| 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67.45万元 | |||
| 小计 | 627.60万元 | |||
| 为关联方提供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服务,收取服务费 | 富安达基金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46.47万元 |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资金存管服务,支付存管费 | 南京银行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31.18万元 |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金融产品销售等服务,支付服务费等 | 南京银行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440.73万元 | |
| 富安达基金与其子公司及管理的资管计划 | 1.63万元 | |||
| 小计 | 442.36万元 | |||
| 经纪业务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 国资集团、紫金集团及其相关方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3.85万元 | |
| 新工集团及其相关方 | 0.15万元 | |||
| 交通集团及其相关方 | 0.71万元 | |||
| 富安达基金与其子公司及管理的资管计划 | 0.70万元 | |||
| 巨石创投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 | 0.65万元 | |||
| 关联自然人相关 | 1.63万元 | |||
| 小计 | 7.70万元 | |||
| 债券回购利息支出 | 南京银行及其子公司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9.10万元 |
资金存放利息收入
| 资金存放利息收入 | 南京银行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017.07万元 | |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97万元 | |||
| 小计 | 1,018.04万元 | |||
| 信托产品投资收益 |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紫金信托”)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844.34万元 | |
|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 持有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资管产品或理财产品 | 南京银行及其子公司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报告期初持有2.71亿份,期末持有3.26亿份 |
| 紫金信托 | 报告期初持有1.15亿份,期末持有1.45亿份 | |||
| 富安达基金与其子公司及管理的资管计划 | 报告期初持有10.51亿份,期末持有5.00亿份 | |||
| 关联方持有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 紫金集团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报告期初持有4.31万元,期末不持有 | |
| 南京银行 | 报告期初持有12.61亿元,期末持有21.09亿元 | |||
| 关联自然人 | 报告期初持有942.42万元,期末持有701.29万元 | |||
| 金融产品交易业务 |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卖出其发行的债券和中期票据0.51亿元 | |
| 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卖出其发行的债券2.28亿元 | |||
| 其他 | 代建服务费、车位使用权费支出 |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 | 82.88万元 |
| 保险费支出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3.89万元 | ||
| 物业、车位管理费支出 | 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723.50万元 | ||
| 关联方代收代缴水电及空调能源费 | 575.68万元 | |||
| 保安费支出 | 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163.67万元 | ||
| 水电及物业费等支出 | 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 3.42万元 | ||
| 车辆维保费等支出 | 交通集团及其相关方 | 9.26万元 | ||
| 联网服务费支出 | 南京保通电讯有限责任公司 | 0.74万元 | ||
| 维护费支出 |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0.12万元 | ||
| 仓储费支出 | 南京铁心桥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0.56万元 | ||
| 小计 | 1,573.73万元 | |||
| 收到保险理赔款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4.97万元 | ||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与关联法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及说明 |
| 证券和金融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经纪相关服务、交易单元席位租赁、金融产品代销服务、承销保荐等投资银行服务、投资顾问及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服务、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等服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银行存款、资金存管、产品销售、咨询等服务、关联方为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以及其他证券和金融服务。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 包括但不限于:与关联方进行与权益类产品、非权益类产品及衍生品等金融产品或工具相关的交易;认购、赎回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基金、理财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债券等金融产品或工具等交易;关联方认购、赎回公司发行或管理的资管计划、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股权投资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和工具等交易;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金融产品或企业等;同业拆借、收益权转让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 |
| 其他 | 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租赁公司物业;公司租赁关联方物业、向关联方采购日常经营性资产;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安保以及其他综合行政类服务等。 | 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 |
2.与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存在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和金融服务、与公司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情况。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相关关联交易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资集团国资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
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423563481,注册资本54.42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滨,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8号,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授权资产的营运与监管、资本运营、资产委托经营、产权经营、项目评估分析、风险投资、实业投资、项目开发等。国资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截至2024年末,国资集团资产总额3,710.13亿元,负债总额2,151.38亿元,净资产1,558.75亿元,资产负债率
57.99%;2024年度,国资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286.59亿元,净利润52.59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国资集团资产总额3,954.51亿元,负债总额2,370.40亿元,净资产1,584.11亿元,资产负债率
59.94%;2025年前三季度,国资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8.22亿元,净利润68.56亿元。国资集团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国资集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二)紫金集团紫金集团是国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674919806G,注册资本
90.21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滨,注册地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7号金融城一期10号楼27F,主要办公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8号国资大厦。主要经营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紫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截至2024年末,紫金集团资产总额1,601.70亿元,负债总额808.55亿元,净资产793.15亿元,资产负债率50.48%;2024年度,紫金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53.94亿元,净利润
50.77亿元。截至2025年
月末,紫金集团资产总额1,773.99亿元,负债总额956.09亿元,净资产817.89亿元,资产负债率53.90%;2025年前三季度,紫金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3.43亿元,净利润
44.40亿元。紫金集团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紫金集团具有
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三)新工集团新工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671347443B,注册资本
46.08亿元,法定代表人王雪根,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新工集团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截至2024年末,新工集团资产总额
899.06亿元,负债总额
458.83亿元,净资产
440.24亿元,资产负债率
51.03%;2024年度,新工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670.33亿元,净利润19.24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新工集团资产总额907.69亿元,负债总额462.76亿元,净资产444.94亿元,资产负债率50.98%;2025年前三季度,新工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518.61亿元,净利润
17.91亿元。新工集团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新工集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四)交通集团交通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
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45369355Q,注册资本64.11亿元,法定代表人奚晖,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号,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等。交通集团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截至2024年末,交通集团资产总额1,305.45亿元,负债总额745.26亿元,净资产
560.19亿元,资产负债率57.09%;2024年度,交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12.57亿元,净利润
5.25亿元。截至2025年
月末,交通集团资产总额1,325.31亿元,负债总额751.29亿元,净资产574.02亿元,资产负债率56.69%;2025年前三季度,交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4.81亿元,净利润6.13亿元。交通集团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交通集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五)富安达基金富安达基金成立于2011年
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74102428B,
注册资本8.18亿元,法定代表人王胜,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
楼,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业务。本公司持有富安达基金49%股权,其系本公司联营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五款之规定,富安达基金系本公司关联方。截至2025年末,富安达基金资产总额8.47亿元,负债总额1.18亿元,净资产7.29亿元,资产负债率
13.93%;2025年度,富安达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1.18亿元,净利润649.26万元。富安达基金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富安达基金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六)其他关联方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国资集团、紫金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国资集团、紫金集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新工集团、交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5.根据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则规定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提升公司总体竞争力。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平、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双赢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业务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