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4-00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第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24年3月1日(星期五)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顺启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王滩发电公司厂内分布式光伏等4个新能源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投资建设王滩发电公司厂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唐山申港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浙江永盛科技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大唐汉拿万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4个新能源项目,项目总投资合计约0.8亿元(人民币,下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1.同意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资本控股”)签署《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于协议有效期内资本控股及所属企业向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每年度总金额不超过200亿元的融资租赁、保理、委托贷款、产权交易和资产
管理等相关业务支持。
2.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与资本控股开展租赁、保理、委贷等金融服务合作业务,属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3.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学军先生、马继宪先生、田丹先生已就该决议事项回避表决。
4.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