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01  大唐发电(60199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4-06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本部161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18
其中:A股股东人数81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052,342,153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9,506,480,46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3,545,861,6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70.53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51.3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19.1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凯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1人,董事徐光先生、马继宪先生、尤勇先生(独

立董事)由于公务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监事韩放先生、柳立明先生由于公务原因不

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大唐国际母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459,736,96499.5083045,858,0010.48239885,5000.00931
H股3,358,534,02294.71701187,227,6665.28017100,0000.00282
普通股合计:12,818,270,98698.20667233,085,6671.78578985,5000.00755

2、 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2025-2027年度《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953,593,05599.5892811,669,4900.39347511,4000.01724
H股270,137,86899.96300100,0000.0370000.00000
普通股 合计:3,223,730,92399.6204911,769,4900.36370511,4000.0158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蒋建华先生出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13,019,560,66899.74885
3.02朱梅女士出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13,019,198,15099.74607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2025-2027年度《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456,753,62897.402411,669,4902.4885511,4000.1091
3.01蒋建华先生出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445,716,62695.0487
3.02朱梅女士出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445,354,10894.9714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涉及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份数合计9,816,330,34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3.04%,须于并已于本次股东大会上就第2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第1项议案为非累计投票的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项议案为非累计投票的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3项议案为累计投票的普通决议案,候选非执行董

事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二分之一以上票数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樊利涛、王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