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的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 年12 月30 日召开的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2026 年开展境内外权益融资及债务融资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 亿元。
2025 年10 月22 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 知书》(中市协注〔2025〕TDFI43 号),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额 度自2025 年5 月23 日起3 年内有效。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能源保供特别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额为 人民币30 亿元,期限为2+N 年,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票面利率为1.84%, 起息日为2026 年3 月11 日。
本期中期票据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全部 用于偿还债务。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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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