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2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审议议案
普通决议案:
议题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议题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议题三: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并确定有关监事报酬的议案
三、 介绍出席情况及会议表决办法
四、 填写、收集现场表决票,进行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五、 宣读现场表决结果和法律意见书
六、 休会,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公司有权拒绝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中介机构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的人士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本次会议上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现场登记时进行发言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等方面的问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请按照本次会议通知中的说明填写投票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四、为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开始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本次会议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等事项。
议题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
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良好的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股东推荐意见,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审核及建议,董事会提名陈亮先生和吴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张薇女士、孔令岩先生和邓星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一。
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暨第三届董事会成立之日起三年,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报酬请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题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
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良好的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审核及建议,董事会提名吴港平先生、陆正飞先生、彼得·诺兰先生和周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二。
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暨第三届董事会成立之日起三年,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报酬请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对上述候选人的履职能力和独立性提出异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题三: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
并确定有关监事报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良好的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股东推荐意见,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监事会提名金立佐先生、崔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四。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暨第三届监事会成立之日起三年,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报酬请见附件五。
本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一: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陈亮先生,1968年1月出生,自2023年11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自2023年10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席。陈先生自1994年10月至2001年2月历任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部主任、证券部副总经理兼文艺路证券营业部经理、证券业务总部副总经理,自2001年2月至2009年9月历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业务总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新疆营销经纪中心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自2009年9月至2015年1月担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宏源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4年12月至2019年5月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000166)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6806)两地上市的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5年8月至2019年5月担任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19年6月至2023年10月历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881)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
06881)两地上市的公司)总裁、副董事长、董事长,及自2022年9月起至2023年10月担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非执行董事。陈先生于1989年7月毕业于新疆大学数学专业(本科),于2016年1月自复旦大学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吴波先生,1977年6月出生,自2023年11月起任本公司总裁,自2018年4月起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自2023年9月起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吴先生现兼任本公司股票业务部负责人、证券投资部负责人。吴先生于2004年5月加入本集团,并担任多个职位,包括保荐业务部负责人、成长企业投资银行部执行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富管理部负责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总裁等。加入本集团之前,吴先生(其中包括)自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担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以及自2002年7月至2004年4月担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审计师。吴先生于1998年7月自北京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18年7月取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联合美国西北大学
Kellogg管理学院(Kellogg School of Management, Northwestern University)EMBA学位。张薇女士,1981年10月出生,自2023年6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目前担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专职派出董事(董事总经理)。张女士自2006年7月加入汇金公司,历任汇金公司资本市场部经理、非银行部经理、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高级副经理、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处长,期间曾兼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066)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6066)两地上市的公司)非执行董事。张女士于2003年6月自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于2006年6月自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于2017年12月自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
孔令岩先生,1977年2月出生,自2023年6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目前担任汇金公司专职派出董事(董事总经理)。孔先生自1999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
601398)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1398)两地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历任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管理处副处长、资产负债管理部外汇资金管理处副处长、财务会计部境外及控股机构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孔先生自2011年11月至2016年4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兼任工商银行伦敦分行副总经理,自2016年5月至2022年8月先后担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688)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6886)两地上市的公司)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孔先生于1999年7月自中央财经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5年1月自清华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邓星斌先生,1968年12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邓先生现任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NEEQ:834777)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后并入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干部,国能中型水电实业开发公司干部、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副经理、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后更名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助理、副主任,国投煤炭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国源时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党支部书记、公司直属纪委副书记。邓先生于1991年7月自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1年7月自北京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截至目前,上述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除本会议资料已披露情况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二: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港平先生,1957年9月出生,自2022年6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公会(CAANZ)、澳洲会计师公会(CPAA)及英国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吴先生为退休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主席、大中华首席合伙人和安永全球管理委员会成员,在香港和中国内地的会计业有超过30年的专业经验。加入安永前,吴先生历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中华主管合伙人、普华永道中国业务主管合伙人和花旗集团中国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吴先生自2021年4月起担任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2251)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8月起担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318)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2318)两地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8月起担任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9988)及纽约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
BABA)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并自2022年10月起担任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0272)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先生为第二届香港中国商会会长,曾出任中国财政部第一、二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商界会计师协会荣誉顾问和香港中文大学MBA课程和会计学院咨询会成员。吴先生亦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审计委员会成员、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教育基金会理事、香港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成员。吴先生于1981年12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于1988年10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陆正飞先生,1963年11月出生,自2022年6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陆先生自1999年11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及博士生导师,期间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副院长,自1988年7月至1999年10月历任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等职务。陆先生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1359)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生物制药有
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1177)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000877)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陆先生自2013年7月至2019年8月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988)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3988)两地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担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
601611)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并自2011年1月至2023年8月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2328)上市的公司)独立监事。陆先生于1985年7月获得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88年6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于1997年6月获得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于1997年9月至1999年9月在中国人民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彼得·诺兰先生,1949年4月出生,获颁司令勋章,自2020年2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其自2019年1月至今担任中国光大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10月至今担任剑桥大学耶稣学院中国论坛主任,自2005年7月至今担任中国高级管理培训项目主任。诺兰教授自1979年10月至1997年9月担任剑桥大学经济与政治学院讲师;自1997年10月至2012年9月担任剑桥大学Judge商学院Sinyi中国管理讲席教授。其自2012年10月至2016年9月担任剑桥大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和崇华中国发展学教授,并自2019年10月起担任该中心创始主任及崇华中国发展学荣休教授。诺兰教授自2010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328)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3328)两地上市的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诺兰教授于1981年9月自英国伦敦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周禹先生,1981年2月出生,自2023年6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系教授、博士生导师、MBA项目主任。周先生自2009年5月起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历任组织与人力资源系讲师、副教授等职务,并自2016年8月起获聘为首批教学杰出教授,期间曾自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兼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Wertheim研究员及美国经济研究局访问研究员。周先生目前亦担任中国人力资源理论与实践联盟秘书长、中国企
业改革发展研究会人力资源分会秘书长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先生于2003年7月自中国人民大学获得人力资源管理学士学位,于2005年7月自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向)硕士学位,于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受中国留学基金委资助于美国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并于2009年1月自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向)博士学位。
截至目前,上述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除本会议资料已披露情况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三: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报酬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报酬按照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报酬方案确定,具体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陈亮、吴波的报酬将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年度报酬为执行董事基于其在公司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而领取的报酬,不就其履行董事职责从公司领取董事袍金、津贴或会议费。
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张薇、孔令岩、邓星斌将自公司股东及/或股东相关单位领取薪酬,不再就其履行董事职责从公司领取董事袍金、津贴或会议费。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吴港平、陆正飞、彼得·诺兰、周禹的袍金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年,就其担任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每一委员职务,袍金额外增加人民币2.5万元(含税)/年,就其担任的每一专门委员会主席职务,袍金额外增加人民币5万元(含税)/年。公司将向出席相关会议的该等董事按人次支付会议费人民币5,000元(含税)/人次。该等董事袍金、会议费由公司按月度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董事职责相关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附件四: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立佐先生,1957年6月出生,(曾用名:金立左),自2015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监事。其于1994年至1995年期间参与创建本公司。金先生自2004年9月起担任北京控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
00154)上市的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自2020年2月起担任大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8130)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金先生于1982年1月于北京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于1993年11月于英国牛津大学(The University of Oxford)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是全英中国经济学会CEA(英国)创始会长。
崔铮先生,1980年12月出生,自2020年2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监事,自2020年2月至今担任汇金公司综合管理部法律合规处处长。崔先生于2011年7月加入汇金公司,历任汇金公司综合部经理、综合管理部/银行二部经理、高级副经理及法律合规处处长等职务。崔先生自2003年7月至2011年7月历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战略部(法律部)业务主办、业务主管及高级业务主管等职务。崔先生于2003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9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于2010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截至目前,上述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除本会议资料已披露情况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五: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报酬
第三届监事会有关监事的报酬按照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报酬方案确定,具体如下: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按其在公司工作岗位的报酬领薪,不就其履行监事职责从公司领取监事袍金、津贴或会议费。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金立佐的袍金为人民币36万元(含税)/年,如其出席相关会议,公司将向其按人次支付会议费人民币5,000元(含税)/人次,其监事袍金、会议费由公司按月度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崔铮将自公司股东及/或股东相关单位领取薪酬,不再就其履行监事职责从公司领取监事袍金、津贴或会议费。
上述监事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监事职责相关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