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2月7日完成书面投票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公司2024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1年,以及同意相关费用的金额与确定方式。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批准,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楚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及首席运营官职务,自2024年2月7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7日
附件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等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吴港平、陆正飞、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周禹
2024年1月30日
附件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经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等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公司2024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同意相关费用的金额与确定方式,并同意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楚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首席运营官职务,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吴港平、陆正飞、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周禹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