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3年12月21日以企业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经全体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丰林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成立丰林集团科技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创新发展的战略需要,为进一步寻求科技政策支持、创新业务发展路径、大力提升头部林产企业的品牌影响和综合实力,在公司与广西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共同申报的“南宁市绿色家居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基础上,进一
步组建丰林集团科技子公司,承接绿色家居产业技术创新的相关职能。拟设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丰林集团、广西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分别以货币认缴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