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4年8月12日以企业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6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一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