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康: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已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7-222号)以及《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3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4〕7-41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3年度,公司积极整改相关问题,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