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4日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根据实际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相关事项。
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以上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
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宏仁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宏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宏仁增资35,000.00万元人民币,无锡宏仁再使用募集资金向珠海宏仁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35,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项目”的实施。同意公司向无锡宏仁增资35,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10,200.00万元人民币计入无锡宏仁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24,8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增资的溢价款计入无锡宏仁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宏仁的注册资本将由49,8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60,000.00万元人民币。
同意无锡宏仁向珠海宏仁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35,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6,5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向珠海宏仁实缴注册资本(原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已以自有资金实缴3,500.00万元,剩余6,500.00万元用募集资金实缴),其余28,5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珠海宏仁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宏仁的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加至38,50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宏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宏仁仍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及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以上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