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更新

查股网  2026-05-01  宏昌电子(603002)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宏昌电子 股票代码:603002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更新

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周三)

目 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9

议案三: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1

议案四: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 26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 27议案六: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8议案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29

议案八: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 30议案九: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35

议案十: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36议案十一: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7

议案十二: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9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三、为保证本次现场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参加本次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在秘书处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股东或其代理人在发言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身份、所代表的股份数额等情况,然后发表自己的观点。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六、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向大会申请,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七、本次大会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方式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各项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会议中,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网络投票的记票方式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八、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各项议案表决后,请将表决票及时投入投票箱或交现场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大会秘书处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由股东代表及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合并统计后作出本次大会决议并公告。

九、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30;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保利中创孵化器3号楼212室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参会人员:

1、截至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瑞荣先生。

六、会议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会议开始;

2、宣布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3、宣读会议须知;

4、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5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6 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8 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9.00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01

确认董事长林瑞荣2025年度薪酬

9.02

确认董事江胜宗2025年度薪酬

9.03

确认董事刘焕章2025年度薪酬

9.04

确认董事方业纬2025年度薪酬

9.05

确认董事蔡瑞珍2025年度薪酬

9.06

确认董事林仁宗2025年度薪酬

9.07

确认独立董事何志儒2025年度薪酬

9.08

确认独立董事黄颖聪2025年度薪酬

9.09

确认独立董事杨胜刚2025年度薪酬

9.10

确认独立董事何贤波(离任)2025年度薪酬1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1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关于选举林瑞荣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关于选举江胜宗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

关于选举王泉仁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

关于选举方业纬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

关于选举蔡瑞珍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关于选举李运鞭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

关于选举王有柱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

关于选举杨胜刚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股东现场发言、提问;

6、现场投票表决,推举股东代表及见证律师进行监票、计票;

7、统计、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8、宣布现场会议休会,等待下午网络投票结果;

9、待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将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合并统计,并公告;10、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11、会议结束。

议案一: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经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年报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级环氧树脂、覆铜板两大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76,276,159.24 元,同比上年度增长

43.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71,650.01元,同比上年度下降30.10%,其中环氧树脂业务方面实现净利润24,227,695.79元;覆铜板、半固化片业务方面实现净利润11,143,954.22元。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57.01亿元,同比增加23.79%;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55亿元,同比增加0.37%;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同比减少

0.44个百分点;每股净资产3.05元,同比减少1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39.39%,同比增加14.14个百分点。

二、董事会2025年度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科学决策。全年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共计审计议案36项,全体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会议内容

2025年4月22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胜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请林仁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请萧志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025年4月28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5月7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25年5月26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宏昌向子公

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25年8月25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10月20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2025年10月29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12月22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议案》。2025年12月30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股东会召开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所有股

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保证了股东会的合法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采用网络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所审议的16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会议程序合规有效,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5月14日

上交所网站公司2025-024号公告

2025年5月15日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4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11月6日

上交所网站公司2025-041号公告

2025年11月7日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订的职权范围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就专业性事项充分发挥技能及管理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撑。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时间 届次 会议内容

2025年4月22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4年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关于聘请萧志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5年4月28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8月25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

现问题报告的议案》。2025年10月29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报告

的议案》。2025年12月30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情况:

时间 届次 会议内容2025年4月22日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议案》。2025年8月25日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发放2024年度董监分红的议案》、《关于向高管发放2024年度员工分红的议案》。

4、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1〉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134,078,5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681,570.18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0,606,364.59元的44.82%。此项利润分配工作已顺利于2025年6月13日完成。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全部完成

①基本概况

2022年6月25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请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二期年产14万吨液态环氧树

脂项目

珠海宏昌 77,925.00

65,021.00

三期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

环氧树脂项目

珠海宏昌 42,099.00

38,395.00

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建

设项目

珠海宏仁 50,133.00

46,584.00

合计 170,157.00

150,000.00

②主要进展情况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5日、2022年10月15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意见如下:“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2023年5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6号),同意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

本次发行期首日为2023年9月19日;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价4.70元/股。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股东广州宏仁在内的共14名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对象具体如下(具体请见公司2023年10月14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

(月)

1 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31,914,893

149,999,997.10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7,425,531

222,899,995.70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978,723

211,399,998.10

4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42,553,191

199,999,997.70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15,957,446

74,999,996.20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4,893,617

69,999,999.90

7 王平 8,936,170

41,999,999.00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10,638

39,999,998.60

金信期货有限公司(代“金信金富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8,510,638

39,999,998.60

10 UBS AG 8,510,638

39,999,998.6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8,510,638

39,999,998.60

12 陈蓓文 3,829,787

17,999,998.90

13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27,659

9,999,997.30

14 贺遵广 1,914,893

8,999,997.10

合计 248,574,462

1,168,299,971.

-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7635号),截至2023年9月28日止,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8,574,46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8,299,971.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155,387.1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4,144,584.2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48,574,46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905,570,122.29元。2023年10月18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应的248,574,462股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具体请见公司2023年10月21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全部上市流通2024年4月18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的248,574,462股限售流通股,除公司股东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认购的31,914,893股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外,其余13名发行对象认购的216,659,56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已满,上述216,659,569股股份于2024年4月18日上市流通(具体请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009号公告)。报告期,2025年4月18日,公司股东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认购的31,914,893股股份限售期18个月已满,上述31,914,893股股份于2025年4月18日上市流通(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003号公告)。〈3〉募投项目工程建设完成

①珠海宏昌二期“年产14万吨液态环氧树脂项目”已投产该项目总投资77,925.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63,277.75万元,建设期24个月。项目通过新增生产设备、建设厂房,建设年产14万吨液态环氧树脂生产线,扩大液态环氧树脂产品产能,满足电子电气等领域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2021年8月18日,公司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签署本项目《项目投资协议书》(具体请见公司2021年8月20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1-057号公告)。

2021年12月29日,珠海宏昌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具体请见公司2021年12月31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1-075号公告)。2022年1月22日,本项目取得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2年3月24日,本项目取得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2022年6月1日,本项目取得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22年8月16日,珠海宏昌取得由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本许可证的获得表明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具体请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2-046号公告)。2022年11月9日,“珠海宏昌二期年产14万吨液态环氧树脂项目”与富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全面咨询、管理及设备采购总包的协议书》(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2-054号公告)。2025年5月8日,“珠海宏昌二期年产14万吨液态环氧树脂项目”,按计划完成了相关工程建设,公司组织进行生产线各设备调试试车,各生产设备运行正常,项目投入生产(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5-022号公告)。

②珠海宏昌三期“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试生产

该项目总投资42,099.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7,136.71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50,000吨低溴环氧树脂、年产5,000吨高溴环氧树脂、年产4,500吨无铅环氧树脂、年产10,000吨溶剂型环氧树脂、年产10,000吨固态环氧树脂、年产500吨高频高速树脂。本项目旨在全面扩产公司的现有产品产能并开发扩充新型产品,进一步深化完善公司整体的生产系统,发挥产业集群优势,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2022年5月31日,公司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签署本项目

《项目投资协议书》(具体请见公司2022年6月9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2-028号公告)。2022年9月7日,珠海宏昌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具体请见公司2022年9月20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2-048号公告)。2022年10月13日,本项目取得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2022年10月19日,本项目取得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22年11月21日,本项目取得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3年9月14日,珠海宏昌取得由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本许可证的获得表明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具体请见公司2023年9月16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3-043号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珠海宏昌三期“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 已建设完成,因本项目的部分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本项目需要进行试生产。2026年1月21日,本项目取得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回执》,本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限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20日。公司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采取各项措施,确保试生产(使用)安全。

③珠海宏仁“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项目”已投产该项目总投资50,133.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本项目通过新增含浸机、组合机、热压机、裁剪机、淋膜包装机等生产设备,扩大公司覆铜板及半固化片产能规模。项目建设达产后可实现年产高阶覆铜板720万张及半固化片1,440万米,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华南市场,提高

高端产品的生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2022年5月24日,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具体请见公司2022年5月26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2-026号公告)。2022年6月20日,无锡宏仁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签署本项目《项目投资协议书》(具体请见公司2022年6月23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2-029号公告)。

2022年10月19日,本项目取得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年10月19日,本项目取得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2022年11月7日,珠海宏仁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完成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具体请见公司2022年11月17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2-056号公告)。2023年11月7日,珠海宏仁取得由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本许可证的获得表明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具体请见公司2023年11月10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3-051号公告)。2025年12月31日,珠海宏仁“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项目” 按计划完成了相关工程建设,投入生产(具体请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5-045号公告)。

随着公司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公司的产能规模迅速扩大,新增产能能否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下游市场需求波动、产品研发进度和下游认证情况,新建项目从投产到完全达产尚需一定时间。

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未来还将可能面临政策调整、市场变化、价格波动、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综合市场情况,客户需求等各方因素组织生产运营,积极推进目标客

户的拓展、认证及量产导入,推动新增产能去化,依托技术创新、品质管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4〉其他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各项决议,包括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独立董事补选、监事会改革等各项事项,并及时落实股东大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5、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各位独立董事利用现场参会的机会,开展独董工作,对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终端市场情况,讨论遇到的问题,基于各自的专业背景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所提建议能够促进公司决策的准确性与科学性。独立董事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6、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各类公告的披露工作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通过多元化渠道与投资者保持顺畅、高效的沟通,构建良性的双向互动机制。公司通过现场接待调研、接听投资者热线、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问询、召开业绩说明会、响应投资者邮件等多种形式,就公司业绩表现、经营进展及未来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同时,公司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股东参与公司决策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每个细节上切实加强对中小投资者

权益的保护,全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

三、公司经营发展

2025年报告期,因下游市场有效需求疲软、终端消费偏弱等因素的影响,加之行业新的产能投产,环氧树脂市场需求疲软,2025年末行业提出反内卷倡议,寻求行业共荣发展。新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定,加强学习与培训,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将继续坚持以顾客需求及市场竞争为导向,持续加强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成本控制、技术研发,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三: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经结束,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概述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1、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5,700,638,090.28

4,605,197,992.72

23.79

总负债 2,245,309,622.69

1,162,466,488.71

93.15

所有者权益 3,455,328,467.59

3,442,731,504.01

0.3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455,328,467.59

3,442,731,504.01

0.37

3、主要销售构成情况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增减变动幅

度(%)营业总收入 3,076,276,159.24

2,144,384,497.46

43.46

营业利润 37,287,786.39

58,670,178.20

-

利润总额 35,119,672.73

36.45

58,223,054.77

-

净利润35,371,650.01

39.68

50,606,364.59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371,650.01

30.10

50,606,364.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29,325.03

30.10

68,122,150.46

-

产品销量

单位 2025年度 2024年度

增减变动幅

度(%)环氧树脂 吨

151,073.01

97,478.05

151,073.0154.98

覆铜板 万张

873.92

1,039.3818.93

半固化片 万米

1,715.57

2,011.3117.24

单位:人民币元产品类别 2025年度 2024年度

增减变动

幅度(%)

阻燃环氧树脂 525,325,413.59

476,715,630.51

10.20

液态环氧树脂 1,081,302,536.71

421,458,009.14

156.56

固态环氧树脂 237,193,786.25

233,991,067.89

1.37

溶剂环氧树脂 117,292,374.94

123,540,295.41

-5.06

其他环氧树脂 356,125.84

414,452.90

-14.07

覆铜板/半固化片

1,082,159,913.79

861,099,715.00

25.67

合计 3,043,630,151.12

2,117,219,170.85

43.76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1、主要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构成与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应收票据

336,626,534.27

336,626,534.275.91229,699,085.714.9946.55

应收账款

17.46

995,577,257.88563,121,790.6512.2376.80

应收款项融资

62,446,088.931.10114,187,169.072.48

-

预付款项

45.31

31,767,509.36

31,767,509.360.5615,150,863.430.33109.67

其他应收款

1,631,536.710.033,459,324.790.08

-

存货

52.84

338,075,758.45

338,075,758.455.93125,155,333.462.72170.12

其他流动资产

136,067,835.682.39204,000,991.704.43

-

固定资产

33.30

1,934,309,026.02

33.93

1,934,309,026.02822,658,183.5817.86135.13

在建工程

287,056,214.645.04747,334,255.9016.23

-

使用权资产

344,344.460.01561,101.030.01

-

长期待摊费用

38.63

0.00

0.000.00910,177.020.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00

10,985,617.53

10,985,617.530.195,288,359.340.11107.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7,274,217.932.93269,730,218.155.86

-

短期借款

37.98

92,807,597.39

92,807,597.391.637,099,773.180.151,207.19

应付票据

902,988,367.5815.84511,971,628.8311.1276.37

应付账款

233,817,378.904.10137,941,778.993.0069.50

合同负债

3,494,278.660.067,545,374.000.16

-

应交税费

53.69

2,078,814.41

2,078,814.410.044,862,280.250.11

-

其他应付款

57.25

327,920,708.19

327,920,708.195.75170,245,581.873.7092.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6,732,988.560.82781,699.080.025,878.39

其他流动负债

223,059,595.213.9154,459,771.601.18309.59

长期借款

6.28

358,256,354.01218,579,480.484.7563.90

租赁负债

0.000.0029,725.43

0.001

100.00

其他说明:

(1)应收票据:本期主要是珠海宏昌二期投产增加了应收票据。

(2)应收账款:本期主要是珠海宏昌二期投产增加了应收账款。

(3)应收款项融资:本期主要是减少了收到信用等级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4)预付账款:本期主要是增加了预付原材料采购款。

(5)其他应收款:本期主要是收回了前期的代垫款项。

(6)存货:本期主要是珠海宏昌二期投产增加了存货。

(7)其他流动资产:本期主要是减少了一年期以内的银行可交易大额存单产品的支出。

(8)固定资产:主要是本期珠海宏昌二期、珠海宏仁完工投产,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9)在建工程:主要是本期珠海宏昌二期、珠海宏仁完工投产,在建工程结

转固定资产。

(10)使用权资产:本期计提摊销,余额减少。

(11)长期待摊费用:本期RTO炉体改造款摊销完毕。

(12)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增加了可抵扣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3)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主要减少了购买一年期以上银行可交易大额存单产品和设备工程款的支出。

(14)短期借款:本期增加了信用、质押借款。

(15)应付票据:本期主要增加了支付原料款的银行承兑汇票。

(16)应付账款:本期主要增加了原材料采购款。

(17)合同负债:本期主要是减少了预收客户货款。

(18)应交税费:本期主要是减少了应交企业所得税。

(19)其他应付款:本期主要是增加了应付设备和工程款。

(2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主要是增加了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1)其他流动负债:本期主要是增加了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

票据金额。

(22)长期借款:本期主要是增加了信用借款。

(23)租赁负债:本期主要是减少了办公室的租赁款。

2、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29,325.03

-

68,122,150.4672.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450,260.95

-

336,633,503.0316.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858,438.01

-

155,278,128.08204.24

其他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度同比减少流入-49,492,825.43元,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贴、利息收入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度同比减少流出54,183,242.08元,主要是本期建厂支出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5年度同比增加流入317,136,566.09元,主要是本期增加了银行借款。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四: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5,371,650.01元。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4,078,5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011,177.64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5,371,650.01元的48.09%。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本为基数,每股现金股利发放金额不变,依实际情况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宏昌电子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六: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提请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6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有关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宏昌电子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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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

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相应融资额度,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资金池等业务,申请融资额度的条件为各合作银行认可的抵/质押物、保证担保。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珠海宏昌及珠海宏仁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珠海宏昌及珠海宏仁资金需求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融资额度确定。公司拟为珠海宏昌及珠海宏仁上述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00亿元担保额度(含已发生累计担保金额,其中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9.00亿元,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9.00亿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期内该等值人民币28.00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宏昌电子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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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3]1176号文核准,公司2023年10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574,462股,发行价为4.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8,299,971.4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709,799.83元,余额为人民币1,157,590,171.57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445,587.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4,144,584.2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9月2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4763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61,493,980.0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908,931,262.21元,本年度使用252,562,717.80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161,493,980.01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54,144,584.29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7,349,395.72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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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后被《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废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9月25日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13年5月7日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2022年10月14日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15789060100091(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64151876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71337787819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67177797054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1063500104025982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1967007880170000010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1961007881420000303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2023年10月2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信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2023年10月25日签订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于2023年11月24日关于“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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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于2023年11月30日关于“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于2023年12月4日关于“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于2023年12月11日关于“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于2024年9月11日关于“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备注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

业部

15789060100091 活期

0.00 2025年9月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

641518769 活期

0.00 2025年3月注销

中国银行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713377878193 活期

0.00 2025年3月注销

中国银行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671777970541 活期

0.00 2025年3月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

10635001040259823 活期

0.00 2025年9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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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19670078801700000106

活期

0.00 2025年9月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19610078814200003038

活期

0.00 2025年9月注销

合计 - -

0.00 -

注: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713377878193 及 671777970541 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均为中国银行珠海珠海港支行,因该支行无签署协议的权限,因此涉及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具有管辖权限的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代为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重大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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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宏昌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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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统计如下:

姓名 职务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林瑞荣 董事长 184.56

江胜宗 董事/总经理 158.47

刘焕章 董事 12.00

方业纬 董事 24.00

蔡瑞珍 董事 12.00

林仁宗 董事/副总经理 125.92

何志儒 独立董事 12.00

黄颖聪 独立董事 12.00

杨胜刚 独立董事 6.58

何贤波(离任) 独立董事 5.4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由公司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考核评价综合确定。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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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宏昌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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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七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七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提名林瑞荣、江胜宗、王泉仁、方业纬、蔡瑞珍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董事简历后附。2026年4月29日,公司股东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TD.提议增加推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龚冠华先生,与公司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林瑞荣、江胜宗、王泉仁、方业纬、蔡瑞珍,共同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选举出五名新任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30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宏昌电子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宏昌电子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次应选董事5人,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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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候选董事简历林瑞荣先生,男,1961年5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国立台湾工业技术学院化工系毕业,自1999年10月起先后担任公司营业部经理、营业部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江胜宗先生,男,1967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东海大学化工系毕业,自2000年起先后担任公司生产部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泉仁先生,男,1979年6月出生,新加坡籍,英国伦敦帝国理工大学电机电子工程博士,现任新加坡商克雷多生医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新加坡商爱玛诗生医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方业纬先生,男,1953年11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明志科技大学化工专业毕业,2015年4月至2019年7月担任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9年8月至今担任宏仁企业集团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

蔡瑞珍先生,男,1960年7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拥有美国国籍,台湾大学经济学毕业,美国德州大学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达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全丰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

龚冠华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大学农业化学专业硕士毕业,及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企业管理硕士毕业,2011年至今先后担任宏仁企业集团投资、行政经理、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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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七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七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提名李运鞭、王有柱、杨胜刚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独立董事简历后附。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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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候选独立董事简历李运鞭先生,男,1963年7月出生,中国台湾籍,东吴大学会计学系毕业,台湾大学管理学院在职专班(EMBA)国际企业管理学系硕士,曾任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会计师、中国台湾会计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业务评鉴委员、台湾会计师公会会务发展委员会及纪律委员会委员等,现任普华合署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

王有柱先生,男,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自动化系研究生,北京大学EMBA,曾任中国科学院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集团三高科技公司副总经理、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地区经理、中智集团培训中心总经理等,现任清大友智(北京)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昆山清大智友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大创新研究院孵化合伙人、台企金融发展(深圳)研究院监事长。杨胜刚,男,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金融学博士后,曾任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