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股份: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强制执行程序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涉案金额:人民币约19,478.60 万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影响:根据执行回款情况,预计将增加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5,500.00万元;根据执行和解协议,预计或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5,444.30万元,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龙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龙熠”)就与山东省岚桥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岚桥石化”)等主体之间关于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公司胜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2021年9月11日和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46、2021-051和2021-057)。
二、案件执行和解情况
在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各方就后续执行情况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主体:申请执行人(甲方):舟山龙熠;被执行人(乙方):岚桥石化,被执行人(丙方):叶成。
鉴于申请执行人舟山龙熠与被执行人岚桥石化、叶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11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但并未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3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鲁11执1203号。甲乙丙三方确认将自愿全面遵守(2021)鲁11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丙方已向甲方还款106,500,000.00元,尚欠本金59,354,186.94元及利息未偿还。
基于上述事实,在法院组织调解下,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 2023年12月25日前,乙丙向甲方支付5,500,000.00元;
(二) 2024年1月25日前,乙丙向甲方支付11,000,000.00元;
(三) 2024年2月25日前,乙丙向甲方支付11,000,000.00元;
(四) 2024年3月25日前,乙丙向甲方支付11,000,000.00元;
(五) 2024年4月25日前,乙丙向甲方支付11,000,000.00元;
(六) 2024年5月25日前,乙丙向甲方支付9,854,186.94元和2,000,000.00元利息;
以上第一条至第六条的还款金额,无特别说明时,均视为先还本金。
(七) 本协议签订后乙丙履行完毕上述第一条至第六条付款义务前,甲方不放弃(2021)鲁11民初96号民事判决的任何权利;若乙丙方按照上述第一、二、
三、四、五、六条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完毕款项,则甲方同意免除乙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利息及其他款项的义务,甲方与乙丙方之间再无任何纠纷。
(八) 若乙丙方任何一期未按时、未足额付款,则甲方可向法院立即申请恢复执行,要求乙丙方完全按照(2021)鲁11民初96号判决所确定的内容全面履行付款义务。
(九)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存档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案件情况,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已在2020-2022年对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将根据执行回款情况,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冲回相应的坏账损失金额,预计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5,500.00万元;根据《执行和解协议》预计或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5,444.30万元。
2024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执行和解协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执行和解协议》第(一)项的550万元已履行完毕;后续还款义务的履行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