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宇: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
关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问询函》(编号:上证公函【2024】044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由于《问询函》中个别事项需进一步沟通确认,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在此期间,公司将加快落实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