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宇: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建议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 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控股”)
2、提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股票价格已经触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以及“(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之情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
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的长远、稳定、持续发展,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旨在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在未来对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5.35元/股(含),并且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七、本次提议回购股份对公司影响暨方案合理性分析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47.63亿元,归母所有者权益37.21亿元,货币资金6.57亿元。若回购金额按照提议人提议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2.10%、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69%、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5.22%。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提议的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八、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