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宇: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龙宇 公告编号:2024-092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进展
1、关联方欠款情况及进展
截至本公告提交之日,公司与在2023年度报告中补充认定为关联方单位的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往来业务中发生的未履行完毕的采购、销售合同对应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余额(以下简称“关联方欠款”)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关联单位 | 预付金额 | 备注 |
预付账款 | 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2,716.91 | |
预付账款 | 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 | 已开立未到期信用证 |
预付账款 | 舟山信鼎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6,010.95 | |
预付账款小计 | 38,727.86 | ||
应收账款 | 苏州仓粮油脂有限公司 | 21,560.23 | |
应收账款 | 舟山伦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31,503.25 | |
应收账款小计 | 53,063.48 | ||
合计 | 91,791.34 |
上述关联方欠款合计为91,791.34万元。公司业务部门已积极与关联方沟通解决,并多次向关联方催款或发出催货函件以及法律函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能完成前述业务资金的收回。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已承诺为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该承诺已生效,为履行该承诺,控股股东已于2024年8月26日向公司先行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偿还关联债权。同时,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协商,剩余8.68亿元关联方债务拟在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由控股股东通过股份转让、股票质押、信用借款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从而保证在截止日前现金收购全部关联方债权以完成兜底责任。
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关解决方案,以尽快妥善处理上述关联方欠款问题,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关联交易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大宗业务中关联方所对应收入及成本进行调减,业务利润转入资本
公积,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可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0)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二)与部分供应商、客户之间存在计量单据缺失情况及进展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批发业务中涉及单据存在缺陷业务所形成的收入成本进行调减,同时将业务利润转入资本公积,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可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三)后续整改及措施
1、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讨论;成立了落实整改工作的专项小组,由公司董事长徐增增担任组长,公司总经理刘策担任副组长,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为组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进行整改。后期公司将持续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2、公司正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审计并尽早出具审计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
3、公司仍将就承担连带责任的事项与控股股东进行积极沟通以尽快解决剩余关联方欠款问题。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后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