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宇: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十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和10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聘任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前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沟通,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情况及最新审计进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关联方应收及预付款项资金的性质和可回收性做出判断,以及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其他情形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鉴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上述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所涉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非标审计意见涉及的关联方应收及预付款项资金的性质
公司已于2023年年度报告中补充认定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
司关联方(以下简称“相关关联方”),并于同时即刻停止与其开展新的业务往来。相关业务停止后,相关关联方在2024年未履行完毕的采购、销售合同中均发生了拖欠情况,且拖欠时间超出合理范围。经公司自查,认定上述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不具备经营合理性,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承诺为前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并已于2024年8月26日向公司支付5,000万元用于偿还关联债权。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交易形成的会计差错问题进行差错更正,并聘请北京德皓国际对此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鉴证和审计。
2、自查认定2024年新增相关关联方应收及预付款项性质为资金占用经自查,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在2024年往来业务中已发生采购、销售合同逾期构成资金占用的情形,通过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累计占用资金为91,791.34万元,控股股东偿还5,000万元后,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86,791.3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尚未归还,后续清偿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目前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可回收性的判断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因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的可回收性尚在评估中,截至目前各方尚无法判断款项的可回收性,鉴于相关款项的可回收性对公司财务报表构成重大且广泛性的影响,年审会计师将以该事项作为构成非无保留审计意见的重大因素。如后续年审会计师无法对相关款项的可回收性进一步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或相关款项在年报披露日前无法收回,则将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
二、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
2024年12月,北京德皓国际审计项目组进驻公司开展审计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北京德皓国际正在执行相应审计程序,目前处于审计底稿收集、完善、汇总阶段。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已与北京德皓国际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划审计范围、重要问题、审计进展等进行了沟通。
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因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的可回收性尚在评估中,截至目前各方尚无法判断款项的可回收性,鉴于相关款项的可回收性对公司
财务报表构成重大且广泛性的影响,年审会计师将以该事项作为构成非无保留审计意见的重大因素。如后续年审会计师无法对相关款项的可回收性进一步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或相关款项在年报披露日前无法收回,则将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与审计机构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将继续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因2023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存在控股股东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91,791.34万元,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已偿还5,000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86,791.34万元。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如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5年4月30日,目前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以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意见为准。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或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