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29日、8月30日、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1,990.13万元,同比下降15.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166.62万元,同比下降18.08%。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波动,防范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 公司当前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显示:截至2024年8月30日,公司所处“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的市盈率为 19.00,滚动市盈率18.83,公司目前滚动市盈率为30.07。公司当前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29日、8月30日、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参阅。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29日、8月30日、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二)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1,990.13万元,同比下降15.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166.62万元,同比下降18.08%。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波动,防范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三)公司当前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显示:截至2024年8月30日,公司所处“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的市盈率为 19.00,滚动市盈率18.83,公司目前滚动市盈率为30.07。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四)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