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明股份:关于参与投资的基金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1  联明股份(603006)公司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的基金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金概述

2023年6月26日,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京盈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以及《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华基金”或“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2.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公告》(2023-016)。

二、相关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盈华基金通知,盈华基金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了新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基金名称由“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苏州清源华擎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主要经营场所由“南京市浦口区浦口经济开发区步月路9号-318”变更至“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66号领寓商务广场1幢18层1803室-A061工位(集群登记)”;

3、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由“南京盈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苏州清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由“王铭东”变更为“卢居霄”。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不会对基金的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基金的后续运作产生不利影响。除以上变更外,基金相关事宜均未发生重要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