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截至2024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11月15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0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月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及时沟通、掌握审计进度、了解审计情况,并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四)2025年4月1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整体情况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结果及公司财务状况分析、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结果、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相关事项等总结汇报,并就相关重点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2025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