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告编号:2026-045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0.00万份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0.0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76元/股加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之和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00万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6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相关内容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12月8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5-150)。
3、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151)。
4、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3)。
5、2026年1月16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314.00万份股票期权和77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6、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注销和回购注销的情况
1、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离职”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00万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8%,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自办理完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需要调整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的情形。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76元/股加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之和。
3、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5.20万元加上相应利息之和,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9,557,072 | 21.43 | -200,000 | 189,357,072 | 21.41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5,089,029 | 78.57 | 0 | 695,089,029 | 78.59 |
| 三、股份总数 | 884,646,101 | 100.00 | -200,000 | 884,446,101 | 100.00 |
注:最终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00万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万股;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