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4-062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公司国际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阿裕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预案是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之一,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 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4 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5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 拟回购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 回购实施期限 |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4,545,455股-9,090,909股 | 1.20%-2.40% | 10,000-20,000 |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注:1、上述总股本按照2024年9月4日公司总股本378,991,880股进行计算;
2、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元/股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6 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
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8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处置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全部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64)。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