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64)、《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4年9月23日起至2025年9月22日止。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2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A股股份数量约为4,545,455股-9,090,90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按照2024年9月4日公司总股本378,991,880股进行计算)的比例为1.20%-2.40%。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三江路13-1号喜临门袍江工厂B楼
2、申报时间:2024年9月24日起45日内,工作日的8:30-17:3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5-85159531
5、传真号码:0575-85151221
6、邮政编码:312000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