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下午16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靳坤先生董事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贾建军先生已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包维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现选举独立董事包维义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