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8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安徽中科光电色选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光电”)
●增资金额: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中科光电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80台煤炭智能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科光电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2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845,14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0,618,194.0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34,012,508.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月6日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01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年产80台煤炭智能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 | 43,201.03 | 30,861.82 |
补充流动资金 | 13,200.00 | 13,200.00 |
合计 | 56,401.03 | 44,061.82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年产80台煤炭智能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 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光电以及中科光电之全资子公司合肥核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12,000万元向中科光电增资并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中科光电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22,000万元(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中科光电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中科光电色选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7901200224法定代表人:刘宝莹成立时间:2006年6月23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经营范围:智能分检装备、色选机、智光电一体化装备及其自动化分装流水线、智能食品分检装备、金属精密制造及气动元件、农业机械装备、矿业设备、计算机软件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直接持有中科光电100%股权。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经审计) | 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89,568.45 | 113,722.23 |
净资产 | 50,043.75 | 58,758.08 |
营业收入 | 62,967.47 | 53,538.93 |
净利润 | 8,952.14 | 8,554.57 |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科光电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中科光电的生产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