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30  合锻智能(60301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5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95,028,2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9.446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严建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严建文先生、赵猛先生和独立董事

朱卫东先生、刘志迎先生、徐枞巍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印志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晓峰女士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022,89699.99725,4000.0028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4,874,39699.9210153,9000.0790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022,89699.99725,4000.0028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022,89699.99725,4000.0028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022,89699.99725,4000.0028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022,89699.99725,4000.0028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022,89699.99725,4000.0028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022,89699.99725,4000.00280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022,89699.99725,4000.00280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022,89699.99725,4000.0028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18,092,88499.1565153,9000.8435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中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王志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