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的换股完成暨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2-12-23  创力集团(603012)公司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的换股完成暨公司第

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因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机械集团”)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合格投资者)持有人换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 截止2022年12月19日,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8,220.72万股;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634.58万股。截至2022年12月21日,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换股完成。中煤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被动减持至6,344.82万股。巨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634.58万股,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于2019年12月24日发行了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期可交换债券简称“19中02EB”,债券代码“137097”,发行期限为3年,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00万元,标的股票为公司 A 股股票。

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为2020年6月29日至 2022年12月23日。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换股期间,中煤机械集团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创力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开始实施换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4)。

二、权益历次变动的情况

中煤机械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于 2022年12月14日至 2022年12月19日累计换股1,074.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导致中煤机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由9,295.64万股减少至 8,220.72万股,持股比例由14.27%下降至

12.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可交债换股导致其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临2022-064)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中煤机械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完成的通知。中煤机械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于 2022年12月20日至 2022年12月21日累计换股1,875.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导致中煤机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由8,220.72万股减少至6,344.82万股,持股比例由12.62%下降至9.74%。

本次换股完成后,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8,220.7212.62%6,344.829.74%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8,220.7212.62%6,344.829.74%
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634.5810.18%6,634.5810.18%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6,634.5810.18%6,634.5810.18%
石华辉持有股份1,402.482.15%1,402.482.15%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02.482.15%1,402.482.15%

四、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情况

截止至2022年12月19日,原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煤机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220.72万股,原公司第二大股东巨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634.58万股。截止至2022年12月21日,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完成。中煤机械集团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875.90万股,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减少到6,344.82万股。持股数量低于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巨圣投资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换股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中煤机械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造成权益变动人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三)“19中02EB”发行规模为18,000万元,本次换股完成后,“19中02EB”将提前摘牌。

(四)本次换股完成后,中煤机械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均已全部完成换股,公司将持续关注中煤机械集团有关可交换债券的相关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中煤机械集团、巨圣投资及石华辉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公司本次第一大股东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