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五影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0日发出,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锁定期期间担任过监事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的8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由3.01元/股调整为2.91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524.80万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