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6 年6 月8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良希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 人,实际到会董事7 人。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已提前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与会 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召开合法、 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 等相关规定,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和政策变化,在保持募集资金数额、发行对象 不变、认购股份数量不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进行调整,并据此调整其他发行方案要素。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4.0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5.02 元/股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 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 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 1=P 0 /(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 1=(P 0-D)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D 为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650,472,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 元。根据调整公 式,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3.92 元/股。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 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 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 \(P 1=P 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 1=P 0 /(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 1=(P 0-D)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D 为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实质性变化。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 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创力集团2024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预案(三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02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 铨亿(杭州)科技有限公司。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 格及定价原则,公司与认购对象铨亿(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铨亿(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 票的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关于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