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实财资)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融实财资具备合法有效的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香港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融实财资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融实财资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境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融实财资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融
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融实财资具备合法有效的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香港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融实财资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风险评估报告。
四、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制定的《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风险处置的组织机构、职责、应急措施及程序等,能够有效防范、降低风险,及时控制和化解融实财资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风险处置预案。
五、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董事候选人赵政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陈同广
________________崔吉子
________________李元旭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25日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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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广
________________崔吉子
________________李元旭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25日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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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广
________________崔吉子
________________李元旭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