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讯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弘讯科技(603015)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及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等方面均表示满意。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 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宜事前认可的意见

被担保人意大利EEI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或子公司单独或共同为其提供授信担保或非融资性保函等事宜,有助于解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方RED FACTOR (HK) LIMITED依其对意大利EEI持股49%比例对本次担保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该等交易事项是公司因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融资由股东提供担保需要而发生的,不存在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唐功远、沈玉平、曹红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