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评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公司与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高管团队在额度内办理具体操作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
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