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07  新宏泰(603016)公司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前修订后
在原第五章前增加一章, 后续章节条款序号顺延。第五章 党总支 5.01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总支”)。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5.02 公司党总支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5.03 公司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其他成员若干名。党总支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党员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根据企业实际,党总支书记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党员经理担任。 5.04公司党总支发挥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

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 政治方向、 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 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 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

项,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

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任,领导、支持公司纪律检查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

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

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5.05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公司党总

支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等相应治理主体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5.06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

职”领导机制,符合条件的党总支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

5.07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

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并将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

一一对比。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本次修改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