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关于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23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3个月内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6,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12.50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3,500,000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27% |
实际回购金额 | 3,005.2009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94元/股~11.41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
23日、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在回购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及进展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019、2024-029)。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41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6.94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0,052,0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及调整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及调整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事项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75,905,778 | 100.00 | 275,905,778 | 100.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00 | 3,500,000 | 1.27 |
股份总数 | 275,905,778 | 100.00 | 275,905,778 | 100.00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的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后3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后续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