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集团:关于公司董事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29  华设集团(603018)公司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公司董事刘鹏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0202403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刘鹏先生因涉嫌短线交易予以立案。

2025年3月28日,公司收到刘鹏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处罚字〔2025〕2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刘鹏先生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告知书》拟处罚决定如下: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刘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证监会令第119号)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拟实施的行政处罚,刘鹏先生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将予以采纳。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二)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内容仅涉及公司董事刘鹏先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关于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