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响应国家鼓励上市公司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经营及发展成果,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4,747,215.1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80,141,789.57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464,013,974股为基数(具体分配时以公司截止至股权登记日的实际股本总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
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17,121,117.92元。上述现金红利总额将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实际股本总数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不存在差异化分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 年8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