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爱普股份(603020)公司公告

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上会事务所对本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主要内容包括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等,同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束后,上会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结论是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专项报告。在审计过程中公司相关部门给予了积极配合,现将上会事务所对本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情况作如下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上会事务所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规定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费用,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上会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草案)。

二、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评价

(1)独立性评价

上会事务所在本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上会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亦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上会事务所审计人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上会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上会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性。

三、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1)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上会事务所审计人员针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与本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为完成审计任务做了充分的准备。

(2)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上会事务所审计人员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执行了检查、函证、计算、监盘、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

(3)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上会事务所审计人员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上会事务所基于对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上会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事务所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表示满意,建议继续聘任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