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本次拟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0万元。?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前期,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华鹏”)为全资子公司石岛玻璃在银行融资提供60,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担保0万元。根据石岛玻璃的实际情况,除银行以外,公司需要多渠道开展融资工作,因此,现申请增加对石岛玻璃除银行以外其他机构的50,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债务确定期间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间),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07%,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082MAC52BG06G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胡磊 |
公司住所 |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桃园街道龙云路468号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仪器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技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术玻璃制品销售;玻璃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真空镀膜加工;普通玻璃容器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日用百货销售;未封口玻璃外壳及其他玻璃制品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年份/指标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流动负债总额 | 其中银行贷款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3年1-3月 | 194,322.83 | 162,433.4 | 161,711.33 | 57,387.15 | 31,889.43 | 7,691.14 | -3,270.73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目前,石岛玻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关系:山东华鹏持有石岛玻璃100%股权,石岛玻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最高额担保,为子公司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间发生的融资提供最高额保证,具体金额见本公告第一条。本公司将与相关机构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为与相关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时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形式为本公司与相关机构等签订担保合同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担保0万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07%,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高
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保障子公司顺利发展。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