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鹏:山东华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胡磊和王自会对本次董事会第1 项议案投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于2026 年4 月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 年4 月17 日在公司七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东广主持,应参加会议董 事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 议,一致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海科控股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公司 提供9000 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或原贷款展期,原贷款将于2026 年5 月12 日到 期,该贷款为保证、抵押贷款,贷款年利率不高于5.5%,贷款期限为1 年。本 次委托贷款,拟将下属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坐落于荣成市石岛 龙云路479 号1 号楼抵押给海科控股,同时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为上 述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以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中的约定为准。贷款授权期 限自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关联董事刘东广、介保海、门 秋辰、陈剑钊回避表决。董事胡磊、王自会弃权,弃权理由如下:
董事胡磊弃权理由:本董事无法判断在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预计为负,面 临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下,将公司资产抵押给控股股东,使得其信用贷款变为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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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保证借款的合理性,同时无法判断是否公平对待公司所有债权人。
董事王自会弃权理由:本董事无法判断在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即将为负, 面临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下,将公司资产抵押给控股股东,使得其以自有资金提 供上市公司的信用委托贷款变为抵押保证借款这一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同时无法 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对待公司所有债权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4 月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山东 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5)。
2、审议通过《关于向威海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向威海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 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 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自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4 月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威 海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定于2026 年5 月8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4 月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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