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13  新通联(603022)公司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9日以邮件、传真、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徐宏菁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重新审议上述议案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文洁女士熟悉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的运营模式、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都有深入的了解和丰富的经验,其从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有助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能更好地为公司引进战略资源、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决策效率。因此,董事会将本事项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内容无补充、更正或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