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联: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传真、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