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胜华新材办公楼 A326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3年第三季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