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关于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人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09  胜华新材(603026)公司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会宝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期限一致。同时,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同意指定由总会计师宋会宝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将尽快依照法定程序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宋会宝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传真:0546-2169539

电子邮箱:sdsh@sinodmc.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胜华新材301室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简历宋会宝,男,汉族,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天津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1997年进入东营区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0-2003年11月任东营实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财务审计部主任;2009-2011年5月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3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 截止目前,宋会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5,41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