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胜华
新材 股票代码:603026)于2024年4月3日、4月8日、4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日、4月8日、4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收到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74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截至目前针对《落实函》提出的上述问题逐项落实中,尚未提交回复。
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日、4月8日、4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价短期涨幅显著高于市场水平。截至2024年4月9日,公司收盘价格45.97元,公司市盈率85.7,公司所属行业市盈率
19.07,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0.00万元到2,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6,752.70万元到87,552.70万元,同比下降97.42%到98.32%。2023年较上年同期利润下滑的主
要原因是受下游需求偏弱、产能增加、价格下降等因素所致。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