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26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胜华新材办公楼A325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107,200.00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3.29%。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4年集团公司借款最高额度为448,97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含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为750,000.00万元。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九、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于海明、姜伟波、陈伟、李蓉蓉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6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
十、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4年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为480,000.00 万元。借款利率:
根据同时期集团公司融资利率确认。借款期限:借款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公司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统筹、调配集团内各公司资金。
同意2024年公司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共为665,000.00万元。担保事项:
担保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30)。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胜华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审计费用为: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十五、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七、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九、通过《关于审议<胜华新材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二十、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33)。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