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 038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3026 | 胜华新材 | 2024/5/7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8.31%股份的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在2024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5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
率,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将该议案提交胜华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胜华新材办公楼A402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 √ |
7 |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2024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1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1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 √ |
12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5、6、7、8、9、10、11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1、3、4、5、6、7、8、9、10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12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8 、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天明、山东惟普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
召集人)2024年5月7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 |||
7 |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2024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1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 |||
12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