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邵坤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邵坤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邵坤先生继续在公司工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邵坤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邵坤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雒风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雒风超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传 真:0546-2169539
邮政编码:257053
电子邮箱:sdsh@sinodmc.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栋301室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雒风超先生简历雒风超,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2011年7月至2015年3月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15年4月至2019年9月在大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投资经理;2019年10月至2024年6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担任讲师;2024年7月进入石大胜华工作,担任投资者关系总监。